理财会馆  
   
 
 
 
 

会馆简介

会馆活动 系列培训 会员介绍
 

智博®新生活会馆章程(介绍)

第一条 总则

新生活理财会馆(大连)是智博财经公司和智博金领学校的下属机构,致力于为理财行业人士营造归属的环境氛围,会员主要由财经公司高端客户、金融行业财务顾问、理财规划师及参加理财规划培训的优秀学员构成。

第二条 理想目标

我们的宗旨是建立业内人士精英会馆,通过会员制的形式,集合各领域精英,组织相关活动,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往来,倡导互助互爱的团队精神,形成相应的特色文化和生活社交网络。本网站是会馆同会员、外界交流和学习的窗口,也是会员间交流的重要途径。

我们所摒弃的:一个拥有自己幸福生活和成功事业的人,是建立在有损他人甚至有害于这个社会、这个职业群体的行为的人!

我们所追求的:“以人为本”为每一位这个职业上的人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一切条件,使之实现自身职业的价值与事业的成就,也同时体现在以帮助更多的人,规划幸福美满的新生活。
第三条 会员入会条件(满足任何三项即可入会)
1. 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提倡共产主义道德,遵纪守法,无反动思想,承认并
自觉遵守会馆的各项章程,并通过会馆办公室予以确认。

2. 有爱心、耐心、同情心,热衷各种公益事业与社会慈善活动。

3. 金融行业在职人员。

4. 对于职业理财人员(包括律师,医师,会计师等),需拥有行业内相关证书,工作年限5年以上,业内资深人士优先考虑。

5. 行业内受过嘉奖或发表过相关文章3篇以上者。

6. 对金融行业感兴趣,有意向通过会馆学习提升家庭金融地位,修正家庭错误理财观念,或有意向在此行业发展者。

7. 是智博财经公司客户或准客户。

8. 个人或家庭固定资产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。

9. 曾加入相关俱乐部或会馆组织(拥有一定职位者优先考虑)。

10.有艺术特长者(如书法、绘画、西洋、民族乐器......等)。

第四条 会员入会申请及费用

会馆采取自愿入会的原则。有意入会者可到会馆或会馆网站上提出申请,如实填写《入会申请表》,并向会馆提供有关资料,领取会员D卡成为会馆会员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温馨提示:本会员会馆暂免入会费

 会员构成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理财从业人员和理财规划师学院重要通告!




    第一条  会员大会是会馆最高权力机构,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,必要时理事会决定延期或提前举行,延期召开会员大会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。
 
   
第二条  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:
    1.
制定、修改本会馆章程;
    2.
选举、更换、补充会馆理事;
    3.
审议、批准理事会的上年工作报告。
    4.
制定会馆的下一年度工作计划。
    5.
制定、修改会费管理办法。
    6.
审查会馆的财务开支。
    7.
审议理事会提请会员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。

   
第三条 会员大会决议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.本会章程的修改,须有会员大会1/2以上出席,并经到会会员2/3以上表决通过。


二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与理财委员会

    第一条  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,由会员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本会理事会。理事会任期半年,常务理事会可增选理财精英加入理事会,理事可以连选连任,连任不超过三届。由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。
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,必要时,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。

   
第二条   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。其职权是:
    1.
提议会员大会召开、提前、延期的时间;
    2.
选举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;
    3.
聘任会馆理财委员会成员(现为小组领导成员)
    4.
增补理事会理事;更换一年2次未参加理事会会议的理事
    5.
审议会馆专业理财委员会(小组)的设置;
    6.
审议、批准理事会秘书长年度工作计划、及年度工作报告;
    7.
审议、批准会馆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;
    8.
其他应由理事会办理的事项。
   
9.
理财会馆经费的管理,每次活动所用经费单独记账,每半年由秘书长向理事会做出资金使用报告,由理事会监督会馆经费的使用情况。

   
第三条   理事会下设若干理财委员会(小组)。
    
理财委员会(小组)负责处理理财规划师会馆发展中遇到的专业理财问题,对理事会负责。

   
第四条   由理事会推荐会馆
会长一名,副会长二名,秘书长一名,由会员大会通过,常务理事若干名组成常务理事会,代表理事会主持会馆日常工作。具体分工由常务理事会议定,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中自荐产生,理财小组长即为常务理事。
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常务理事的任期与理事相同。

   
第五条   理事会可以聘请名誉会长、顾问若干人以便指导开展会馆的各项研究工作。

   
第六条   如果理事、常务理事工作发生变动,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更换或增补的,经理事会批准,予以更换或增补。

   
第七条   理事会会议须有1/3以上的理事出席才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1/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。

   
第八条  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。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,负责组织理事会员执行会馆工作计划,并对理事会负责。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1/2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才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全体常务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。

   
第九条   会长代表本会,召集、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,并监督、检查其决议的贯彻实施。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。


三、理事会人员的选举

个人自荐,全体会员选举产生,并组成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与理财委员会。

第六条 附则

1.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智博新生活会馆.

2.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会馆和会员在实施中补充和完善.

3.会馆联系方式:0411-39555855.

智博®新生活会馆活动标识:

   智博®新生活会馆口号是:共盟!共享!共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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